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 已由 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港发改审﹝2023﹞2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港区西部泉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驿峰西路南侧,华尔宝公司以南、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952.993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约16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66.0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1038.7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68.07平方米。生产规模为猪屠宰加工1000头/日,牛屠宰加工50头/日,羊屠宰加工300头/日,冷库1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猪屠宰加工间及屠宰设备(猪待宰间、猪屠宰车间、冷却间、分割车间综合加工车间、冷库(含冷链设备)、制冷空调机房及变配电间、急宰间);2#牛羊屠宰加工车间及屠宰设备(牛羊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3#综合楼(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职工办公宿舍楼);污水处理(含除臭设备等)及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间)及室外配套工程(洗车棚、门卫1、门卫2)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062682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78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472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25日23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80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泉州市泉港区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 泉港区驿峰西路499号泉港石化科技众创园办公楼三楼 ,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
联 系 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邮编: 362802
电子邮箱: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小郑/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中心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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