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中社区容貌品质培育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采购代理)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平中社区容貌品质培育提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平中社区容貌品质培育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XGC202309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60831.56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平中社区容貌品质培育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3060831.56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方(平中社区容貌品质培育提升项目):采购方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方(平中社区容貌品质培育提升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投标登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设邮获发包文件)
投标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44号金泉商务中心二层214。
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件,如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件、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3个月(截止发布采购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开始算)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省外进粤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截图;
6.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件及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3个月(截止发布采购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开始算)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4时30分。(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44号金泉商务中心二层214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荟贤路1号
联系方式:邝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44号金泉商务中心二层21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
日期: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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