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0]2022年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779项目名称2022年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编号A32060103001标段名称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9月18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9月28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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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行审批【2021】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 约 411 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 411 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 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且持有有效 的 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拟派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 20 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 合格 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 在 2 5 0 万元 及 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小区绿化建设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若上述证明材料均不能证明小区绿化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 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21年9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 自2022年9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6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2018年9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具体为 /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9 月 18 日至202 3 年 9 月 28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2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庄卫韦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2 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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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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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川区永兴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行审批【2021】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 约 411 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 411 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越江新村小游园景观工程 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且持有有效 的 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拟派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 20 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 合格 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 在 2 5 0 万元 及 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小区绿化建设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若上述证明材料均不能证明小区绿化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 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21年9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 自2022年9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6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2018年9月 18 日 ( 含 ) 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具体为 /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9 月 18 日至202 3 年 9 月 28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南通天生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2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庄卫韦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2 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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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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