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政府2023年虞城县李老家乡张庄等村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商丘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竞-2023-27
2、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政府2023 年虞城县李老家乡张庄等村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E4114002441D06822001001 | 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政府2023 年虞城县李老家乡张庄等村道路建设 | 需解锁 |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唐楼村漓江大道路西农村信用社南侧 | 3,316,350.00 | 元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慧锦,蔡佳振,刘彦(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35,16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市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虞城县李老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310国道与203省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需解锁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楼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