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关镇林庄社区养老设施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编号:ZPLY-23-040号
2、 项目名称: 新安县城关镇林庄社区养老设施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09 月 04 日
5、评审日期: 2023 年 09 月 15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包 | 新安县城关镇林庄社区养老设施监理服务项目 | 需解锁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 369号B-7幢2-101 | 1598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安县城关镇林庄社区养老设施监理服务项目 | 详见 竞争性磋商 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三、 评审专家名单:吴洁(组长)、谭唯、张丰庭。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 [2019]3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
收费金额: 3000.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 告 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瀛洲路交叉口(格美酒店隔壁)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023 年 0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