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湖南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甲方)
包一供应商 (全称) : (乙方)
包二供应商 (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怀财采计202330102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 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和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6、 包一 项目负责人:李浪
包二项目负责人:傅钢辉
二、合同金额
(1) 包一 合同金额: 1260000 元;
包二 合同金额 : 4597368.12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包一 | 净化空调维保服务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详见合同内容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1260000 元 | |
包二 | 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详见合同内容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4597368.12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 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包一) 合同履行日期: 自 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 ;
履行期限: 叁 年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执行;
(包二) 合同履行日期: 自 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 ;
履行期限: 叁 年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执行;
四、 付款方式
(包一) 付款方式: 先服务后付款,每服务满6个月经甲方考核后支付合同年额的50%,凭有效发票支付至乙方账户,以此类推。
(包二) 付款方式: 先服务后付款,每服务满6个月经甲方考核后支付合同年额的50%,凭有效发票支付至乙方账户,以此类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及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 经 双 方签字 盖章生效 , 至本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期限届满时止。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执陆 份,乙方 执贰 份 , 经 双 方签字 盖章生效 ,至本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期限届满时止。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方: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传真:/
地址:怀化市锦溪南路 144号
(包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李亚平
委托代理人: 王鲁成
电话:
传真:/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2栋1901房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号: 80054229301017
(包二)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彭卫新
委托代理人: 李珊珊
电话:
传真:/
地址: 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万家丽北路一段699号恒大雅苑27-29号栋2002房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华信支行
账号: 8001
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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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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