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人员信息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河南
-洛阳市
002002001 d781377f-8df6-440d-9073-55411eb268d1 2023/09/15 18:00 河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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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人员信息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 3 年 0 9 月 21日 上午 0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HT-2023-0 21
2、项目名称: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人员信息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298000 元 ,最高限价: 29800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人员信息采比反系统采购项目 | 298000 | 298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人员信息采比反系统采购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文件。
5.2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5.3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
5.4 供货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供货期:1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5.7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 2 供应商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 )。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3. 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 4 本次采购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 响应 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 响应 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 时间:202 3 年 0 9 月 11 日 0 9 : 00 至202 3 年 0 9 月 15 日 18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
3 、 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点击本项目采购文件。
4 、 售价:文件费: 400元/家,平台技术服务费:200元/家 。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 时间:202 3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 开启 时间及地点
1 、 时间:202 3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在会议开始前使用电子CA锁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采购 公告期限
本次 采购 公告在 《河南省电子》、《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 站上发布。 采购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 3 年 09 月 11 日至202 3 年 09 月 15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供应商自行办理电子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选择“投标人登录”,选择“河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河南专区”,点击本项目采购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采购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再,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 采购 项目。)
2 、 网站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报名、系统报价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3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各相关主体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即可,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地 址:孟津区河图路与永平路交汇处西南侧
联系人:
电 话:0379 - 63085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6房
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
邮 箱:
202 3 年 09 月 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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