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绿化造林任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绿化造林任务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 直接 从 自行 磋商 文件。 并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90-SZXY-C2023-0024
2、项目名称: 2023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绿化造林任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3 5 万元
5、最高限价: 3 5 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 标段划分:一个包件
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12月 31 日前 完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森林督查及绿化造林任务服务 ,若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度另有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否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乙 级 及以上 测绘资质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 9 月 11 日 至 2023年 9 月 22 日 9:30分止
2、地点:供应商 直接 从 自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招标资料。
3、方式:自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可在 2023年 9 月 22 日 9点00分 时 (北京时间) 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22 日9点 30 分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地点: 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9 月 22 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 公司;
3、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 本项目 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技术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 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陈蕾()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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