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受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的委托,就 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 石碶街道。
工程规模:工程设计总规模为 16万吨/日,其中对一期工程改造扩容3万吨/日,规模从17万吨/日扩容到20万吨/日;利用现状厂区预留用地约4.8公顷,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3万吨/日。项目建成后鄞西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3万吨/日,出水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招标控制价: 972384.00 元
服务期限 : 检测工作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至桩基工程性能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且提交检测报告并经招标人确认为止。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性能检测服务,详见 “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标段划分: 1个。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 MA 认证 )。
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 招标文件的 获取 :
3.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11 日 9:00 至2023年 9 月 17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3.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3.4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
四 .投标保证金 :
4.1.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 3 年 9 月 18 日 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 . 1 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 9 月 19 日 14 时 0 0分前,把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服务、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张 工
地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 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电话: 0574-83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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