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湖镇土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项目编号:GSFTGC2023-097
- 交易编号:GSFTGC2023-097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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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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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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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 1 | 柳湖镇土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 GSFTGC2023-097 | 工程类 | 173573.76(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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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湖镇土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 3 -202 4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 现委托对 柳湖镇土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进行 邀请 招标 , 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 、项目 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柳湖镇土坝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平凉市崆峒区 柳湖镇土坝村,建设内容为:清运村口废弃土及垃圾、新建管道工程、砼路面硬化工程、修建围墙及路面铺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 计划工期: 总工期 20 日历天 。 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9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08 日。
4 .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本项目 招标 控制价173573.76元, 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 .招标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
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 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 2022年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审计 报告或 2022年全年 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 投标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3年至今 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 2020年09月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 2 )投标人 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中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 、投标登记及竞价方式
1.投标人请于202 3 年 09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00秒至202 3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00分至 2023 年 09 月 14 日 17 时00分。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 .资格审查由 评审专家 根据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 、 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 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 结果公示:
(1) 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资料由 评审专家 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 因系统设置原因成交通知书中显示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特别申明招标人为 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人民政府。
(3) 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须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U盘一份)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18号
联系人 :袁主任
联系 电话 :
代理机构 :
地址 : 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14楼 1408 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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