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装修项目竞争性磋
四川
-遂宁市
项目概况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用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采用网络报名时,须将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号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邮箱(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查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且缴费后,项目负责人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资料提交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X-2023-CG018
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装修。
采购人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承担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装修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二、项目内容
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册)
三、项目要求
1.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质量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等(有设计变更的除外),;
(3)隐蔽部位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严禁未经验收擅自隐蔽;
(4)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两套,并提供所有资料扫描件一份存档;
(5)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6)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2.商务要求
2.1工期及建设地点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
★2.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建筑物主体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80%(扣除原已支付的30%,实际应付合同金额的50%)
(3)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审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后合同金额的97%,剩余审计后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
★2.3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采用银行转账、本票、电汇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采购人处。
(2)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
2.4质量保证期
★(1)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金为项目结算价的3%,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未退还供应商的,采购人不得收取质保金。
2.5履约验收
验收方法: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配合。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运用: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四川省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禁止失信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2.禁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查询本项目所有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与采购项目过程资料一并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采用网络报名时,须将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号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邮箱(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查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且缴费后,项目负责人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资料提交邮箱。
方式:采用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采用网络报名时,须将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号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pdf格式)发送至()邮箱(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审查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且缴费后,项目负责人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资料提交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开标室(遂宁市船山区同福街27号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开标室(遂宁市船山区同福街27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船山区和平东路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祥路169号2栋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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