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估评审技术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估评审技术性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估评审技术性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注册并针对本项目登记备案,在泰安市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 9 月21 日 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 SDGP370911000202302000075
进场交易编号: DY-ZC-20230907-01-01
项目名称: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估评审技术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 万 元
最高限价 : 30 万 元
合同履行期限: 接甲方服务通知之日起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个 )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估评审技术性服务项目 | 30 | 泰安市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估评审技术性服务项目包括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节能、林地、水保 或经甲方要求,确需专家评审的项目 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承担的评估评审工作 | 3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及 相应的 服务 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 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 2 供应商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 09 月11 日至2023年 09 月 15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同时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8081/)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 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9 月21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 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 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 09 月21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 :泰安市岱岳区青龙山路 23号
联系方式:尹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天龙国际大厦A座6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 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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