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镇秦岭生态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项目概况
汉阳镇秦岭生态保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1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3-HY-001
项目名称:汉阳镇秦岭生态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5,794.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阳镇秦岭生态保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15,794.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15,794.9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大坝村污水处理及河堤修复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15,794.98 | 2,415,794.98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阳镇秦岭生态保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阳镇秦岭生态保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前承建的工程已竣工。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与文件: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未及时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阴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汉阴县汉阳镇集镇下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米工
电话:
202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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