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答疑纪要
福建
-南平市
业主单位
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
报建号:3507212303159905
招标编号:E350721070110031200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 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 报建号:3507212303159905、 招标编号:E3507210701100312001) 的答疑澄清文件如下:
一、 关于投标人的质疑回复:
1、投标人须知附表--其他--13、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之日起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请问代理,人员表里的人员都要提供投标之日起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其它里13点明确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之日起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 、本答疑澄清文件将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顺昌县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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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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