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芦家营乡垃圾清运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地块)(第二批次)--芦家营乡垃圾清运已由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发改【2022】52号和康行审审字【2023】111号批准建设,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行审标字【2023】21号核准招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洁利[2023]招字024号。2.1.2项目名称:康保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地块)(第二批次)--芦家营乡垃圾清运。2.1.3建设规模:对区域内土地上的废弃房屋、围墙等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然后进行地基清理,拆除垃圾外运、填埋等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1.4建设地点:芦家营乡郭家围村及贾家营村。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2.1.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新版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附网站查询页或截图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 其他要求:(1)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近一个月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8 09:00至2023-09-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康保县芦家营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康保县芦家营乡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北关村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晓盟 | 联系人: | 袁代霞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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