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浙江
-金华市
业主单位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2308-330781-04-01-899709 |
招标人: | 名称:兰溪市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西山路376号-2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及项目设施运营等全部工作 | ||
招标规模: | 拟建一座设计日处理能力5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拟采用水 解酸化池、A2O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等主要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施工、运营(PCO) 一体化 | 标段(包)编号: | A3307810870007015003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438,045,067.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1)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2)施工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施工、运营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1、2、3三条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必须为1、2和3条三者联合且以施工单位为本项目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06至2023-09-27,获取方法:网上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28,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服务管理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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