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分中心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中山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Z223144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翠亨新区分中心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08 月 08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 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详细评审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23-08-09 ,更正为: 2023-09-08 。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 2023-08-15 ,更正为: 2023-09-12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09-08 09:30:00 ,更正为: 2023-09-25 09:30:00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2023-09-08 09:30:00 ,更正为: 2023-09-25 09:30:00 。
原招标文件 :
第 四 章 评标 - 三、评审程序 -3. 详细评审
采购包 1( 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16.0 分 技术部分 54.0 分 报价得分 30.0 分 | |
技术部分 | 重要条款响应情况 (20.0 分 ) | 根据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书中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重要条款( “▲” 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 20 分,有一项不满足(负偏离)的,扣 2 分,扣至 0 分为止。注: 1 、本项目带 “▲” 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共 10 项。 2 、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书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一般条款响应情况 (10.0 分 ) | 根据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书中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一般条款(即非 “▲” 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 10 分;不满足(负偏离)在 10 小项(不含)内的,每项扣 1 分;不满足(负偏离) 10 小项(含)及以上的,得 0 分。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所投货物配置、选型的合理性、成熟可靠性 (4.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2.0;4.0; )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货物配置、选型的合理性、成熟可靠性进行评议及打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合理性高、性能稳定性高、可靠性强的得 4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较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可靠性的得 2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性能稳定性、可靠性差的得 0 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10.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2.0;6.0;10.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货、运输、验收、调试等)的可行性、细致程度、具体程度等进行评审: 1. 实施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 2. 实施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可行性、可操作性,得 6 分; 3. 实施方案内容空泛,基本无可行性、可操性,得 2 分; 4. 不提供方案,得 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10.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2.0;6.0;10.0; )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承诺、响应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数量情况、技术支持等)进行评审: 1. 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最合理、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详尽,优于项目要求,得 10 分; 2. 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较合理、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较详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6 分; 3. 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一般、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不够详尽,大部分能满足项目要求,得 2 分; 4. 不提供方案,得 0 分。 | |
商务部分 | 商务响应情况 (6.0 分 ) | 根据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书中 “1. 主要商务要求 ” 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或优于得 6 分,每一项负偏离或不响应扣 1 分,扣完为止。 |
同类业绩 (10.0 分 ) | 投标人 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份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 分 )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修改为:
采购包 1( 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11.0 分 技术部分 39.0 分 报价得分 50.0 分 | |
技术部分 | 重要条款响应情况 (15.0 分 ) | 根据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书中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重要条款( “▲” 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 15 分,有一项不满足(负偏离)的,扣 1.5 分,扣至 0 分为止。注: 1 、本项目带 “▲” 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共 10 项。 2 、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书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一般条款响应情况 (10.0 分 ) | 根据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书中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一般条款(即非 “▲” 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 10 分;不满足(负偏离)在 10 小项(不含)内的,每项扣 1 分;不满足(负偏离) 10 小项(含)及以上的,得 0 分。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所投货物配置、选型的合理性、成熟可靠性 (4.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2.0;4.0; )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货物配置、选型的合理性、成熟可靠性进行评议及打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合理性高、性能稳定性高、可靠性强的得 4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较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可靠性的得 2 分,所投货物配置、选型、性能稳定性、可靠性差的得 0 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5.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1.0;3.0;5.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货、运输、验收、调试等)的可行性、细致程度、具体程度等进行评审: 1. 实施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得 5 分; 2. 实施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可行性、可操作性,得 3 分; 3. 实施方案内容空泛,基本无可行性、可操性,得 1 分; 4. 不提供方案,得 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5.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1.0;3.0;5.0; )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承诺、响应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数量情况、技术支持等)进行评审: 1. 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最合理、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详尽,优于项目要求,得 5 分; 2. 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较合理、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较详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3 分; 3. 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一般、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不够详尽,大部分能满足项目要求,得 1 分; 4. 不提供方案,得 0 分。 | |
商务部分 | 商务响应情况 (6.0 分 ) | 根据投标文件对用户需求书中 “1. 主要商务要求 ” 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或优于得 6 分,每一项负偏离或不响应扣 1 分,扣完为止。 |
同类业绩 (5.0 分 ) | 投标人 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份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50.0 分 )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 年 09 月 07 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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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南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大道与翠山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 3 号软件园东园区 2 楼 20 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中山分公司
2023 年 09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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