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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养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

-

玉溪市

发布时间:2023-09-0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易门县民政局

易门县养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易门县养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1295aabc-18b5-4e9c-96bb-e496d253c825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295aabc-18b5-4e9c-96bb-e496d253c825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全县 7个乡镇、街道的养老基础设施改造,具体改造工程包括住宅适老化改造、敬老院改造、老年公寓医养中心改造、老年活动室改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幸福食堂、建设残托中心和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共 9个功能子项。其中改造住宅适老化 800户,改造包括龙泉敬老院在内的 7个敬老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8 个,修缮及新建老年活动室 16个,建设幸福食堂 40个,改造易门县博爱老年公寓医养中心 1个,建设残托中心 1个,建设易门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1个,购置护理型床位 600 张。 1295aabc-18b5-4e9c-96bb-e496d253c825
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易门县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9-07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易门县民政局经办人:赵保珠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伍师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0202300298001001
标段名称:易门县养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9-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10 09:00
开标地点:易门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567.3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1)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2. 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2)工程施工项目经理:1.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企业)。 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三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六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以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定,并且可以按照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同时计算。
其他: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备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相应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以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定,并且可以按照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同时计算。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2. 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 (2)工程施工项目经理:1.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企业)。 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三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六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分别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分别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7.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更换承诺书及投标廉政承诺书。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0-10 09:00

序号文件名2023-09-07 2023-09-07 17:58:4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2.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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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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