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罗旧村等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
-贺州市
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罗旧村等( 4 )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全国平台(广西•贺州)( )”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SSZZB2023 服字 7 号
2. 项目名称: 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罗旧村等( 4 )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项目
3.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42675000.00 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报价 (单价) | 完成新增耕地面积 | 最高投标报价 (总投资额) |
1 | 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龟石村等 2 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旱地不高于 2.5 万元 / 亩 | 不少于 818 亩(其中新增旱地不少于 818 亩 | 不高于 2045.00 万元 |
2 | 贺州市钟山县钟山镇龙团村等 4 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旱地不高于 2.5 万元 / 亩; | 不少于 889 亩(其中新增旱地不少于 889 亩) | 不高于 2222.50 万元 |
4. 采购需求
4.1 招标范围: 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由社会资本投资人负责项目所需资金投资筹措和后续实施过程。
4.2 实施规模:土地整治面积为 1707 亩,具体以最终入库文件为准。
4. 3 质量要求: 项目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和有关建设方针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项目成果质量须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确认 。
4. 4 合同履行期限:
( 1 ) 自《项目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土地流转;三个月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竣工,五个月内完成 土地整治 指标入库。
( 2 )承担项目种植管护期 3 年的管护资金或承担管护任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年后终止。
5. 项目地点 :钟山县钟山镇龙团村、龙井村、龟石村、罗旧村 。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
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求如下:
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社会资本方、管护单位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职责,至少有一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任其为项目总负责人。
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社会资本方、管护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平台(广西·贺州) 《招标文件》。
2. 本项目 无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3.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 售价: 300 元 / 套,售后不退,由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贺州市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4 楼),具体开标室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3.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在开标会现场投标单位代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验证,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投标无效: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提供);
②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 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 50000.00 元) 。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 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缴纳均可);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贺州市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
银行帐号: 94500901000883888802492
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zbtb.gxi.gov.cn:9000 、中国 、全国平台(广西·贺州 ) 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单位信息
名称:钟山县锦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钟山县县城兴钟中路 8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 19 号新兴小区 191 号商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 监督部门:钟山盛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钟山县锦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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