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青春驿站全过程代建开发
浙江
-绍兴市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新 网 2023( 234 )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铁新城青春驿站(高铁新城 J7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 (项目名称), 已经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虞发改投[2023]6号文件 批 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2-330604-04-01-142498 , 项目甲方为 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全额保障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 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代建开发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建设地点: 上虞区百官街道,东至康良支路,南临称山北路,西至康亭支路,北至康良路 。
2 、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为 119186.0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90000 万元 (其中装配化装修造价约 18000 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837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0056 平方米(钢结构建筑面积约 14800 平方米,装配 化 装修楼层面积约 76000 平方米)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8511.03 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约 41544.97 平方米。主要建设 7 幢 6 -17F 不等的主楼,建筑功能设置保障性租赁用房;其余为配套用房,主要包括公建配套、物业用房及其他(含排烟井、开闭所、门卫室、垃圾房等); -1F地下室 , 主要包括地下机动车库(含人防工程),地下非机动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区内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及室外综合管线、照明、围墙及大门 等 其他 配套 附属工程 。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代建开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进行全过程代建,从 图审通过后开始 ,负责除 征 地拆 迁 、 监理、 勘察设计、 招标代理及 造价咨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物业维修和物业保修外的所有项目建设及服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负责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发包、实施及管理、保修,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大市政配套工程实施及管理(含给水(包括高层两次供水)、电力、有线、燃气、通信等专业单位实施项目的委托及管理),负责组织综合验收、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办理房产证(需建设单位办理的由代建开发单位负责,需住户办理的代建开发单位配合办理)、办理交房、资料整理汇编移交、资产移交 ,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缺陷期、合同保修期结束。负责缴纳全过程代建开发中涉及的规费(政府明确要求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工程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4、 项目代建开发总工期: 1200 日历天。工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1080 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竣工备案及不动产产权办理完成阶段为 12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确保 “兰花杯”,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
6、其它要求:
( 1)安全标化要求:达到“省级”标化工程;
( 2)项目代建开发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代建。
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拟派 施工总承包企业 项目负责人:
1、拟派 施工 总承包企业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以 施工 总承包企业 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其他要求:
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须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 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授权 联合体牵头人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 5 )联合体各方资质均需符合联合体协议分工要求。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请潜在投标人自行。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26 日 08时30分 ;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 .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中心开标 室 ;
4、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王智芳,联系电话:。
七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2010003639 ;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2 。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
联 系 人:
电 话: 0575- 812602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五洲大厦 6楼
联 系 人:
电 话:
2023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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