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河北路63号水文局外立面街景部分亮化部位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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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扬州广陵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 就其 汶河北路63号水文局外立面街景部分亮化部位拆除项目 ( JSCC-2023-033 号 )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 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汶河北路63号水文局外立面街景部分亮化部位拆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 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座8楼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9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CC-2023-033 号;
2、项目名称:汶河北路63号水文局外立面街景部分亮化部位拆除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 、 本项目设定最 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 182017.88 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6 、采购需求:汶河北路63号水文局外立面街景部分亮化部位解危 拆除、垃圾外运及安装落水管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
8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 (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和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23年 6 月-2023年 8 月) 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 (2023年 6 月-2023年 8 月) 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上述证书、无在 建 证明、以及为其缴纳的2023年 6 月-2023年 8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设计、检测、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9 月 5 日至 202 3 年 9 月 13 日,每日9 : 00 至 11 : 30 , 14: 3 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 法定 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 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座8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 3 年 9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招标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广陵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 运河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区八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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