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信息化设施设备购置-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信息化设施设备购置第1次答疑文件
四川
-绵阳市
业主单位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信息化设施设备购置(第三次)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按收费基准价下浮50%作为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 。
2.补充上传修改后的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信息化设施设备购置(第三次)设备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下 载。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绵阳富腾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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