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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百村提升项目

吉林

-

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3-08-22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德惠市布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一、招 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百村提升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布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 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德惠市布海镇义和村百村提升项目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设面积为 6205.6 ㎡,其中。 新建冷藏库两座,每座面积为 1500 ㎡, 新建交易市场 3座,每座面积1000 ㎡; 消防泵房 1座,面积205.6 ㎡ ; 场区道路及硬化面积 28015.54 ㎡ , 绿化面积 4336.07 ㎡ 及场区配套设施 。

2. 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2.4 建设地点:德惠市 布海镇

2. 5 计划工期: 2023年9月2 1 日至 2023年11月15日 。

2.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 .7 招标控制价: 1928.5436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的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册员工 。

3.4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1月1日至 2022 年 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 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202 3 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

3.5 业绩要求:投 标人近 三 年( 2020 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投标企业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 6个月参保证明材料)。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11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文件内附有效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在开标截至时间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参保证明材料)。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 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14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5 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8日16时30分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 处理。具体注册及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长春市:;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 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3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6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号:540308800),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 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完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8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发布 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吉林省一体化平台》、《长春市网》上发布。

八 、联 系方式

1. 招标人:德惠市 布海镇 人民政府

地址:德惠市 布海 镇

联系人: 于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 中振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 810号长春国际商务中心A座1区7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德惠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兰孝龙

电 话:

九 、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 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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