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排水管网严重缺陷点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佛山市
高明区排水管网严重缺陷点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高明区排水管网严重缺陷点修复项目(项目编号: JG2023(GM)XS0015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G2023(GM)XS0015
项目名称:高明区排水管网严重缺陷点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2,108,011.85 元。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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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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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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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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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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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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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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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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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排水管网严重缺陷点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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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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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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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011.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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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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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部分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 2022 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如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资格声明函)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 任一项 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 1 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和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 1 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资格声明函) 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按响应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3 〕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
2 、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资格声明函)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 )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网 - 监督监管 - 主体信息库 -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4009280095 。
(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
( 4 )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9 : 00-9:30
地点:佛山市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 2 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 2 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六、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网 - 监督监管 - 主体信息库 -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4009280095 。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 |
询问、质疑 | 1. 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 / 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
质疑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 / 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佛山市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
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 | 本项目不设置响应保证金。 |
八、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 128 号 7 楼 710 室
电 话:
联系人: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 66 号交通大厦西座三楼
电 话: 、 86286806
邮 箱: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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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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