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3号线部分车站与毗邻建筑消防三联机制整改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上海
公告类型
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01
公告编号
JYZX-ZB-SH-2023-00112
截止日期
2023-09-08
招标代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 10 、 13 号线部分车站与毗邻建筑消防三联机制整改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7 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进行了开标,由于首次招标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故现组织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五角场站 5 号口加装防火卷帘门的位置,在 5 号口防盗卷帘门内侧(靠地铁侧)。该工作涉及 5 号口苏宁易购地铁侧灯箱的拆除、电梯监控探头的移位、新增一道无机布防火卷帘门、重新敷设线缆、设置双电源、防火封堵、加装 LED 照明灯具、加装烟感、温感、接入车站 FAS 系统参与车站火灾工况联动等工作。 2 、江湾体育场站将原来 3 号口的防火卷帘门接入车站 FAS 系统,参与车站火灾工况联动。需在 3 号口防火卷帘门地铁侧位置增加烟感、温感探头,在防火卷帘门外侧(商场侧)新增 1 处操作按钮,设计搪瓷钢板的开洞。 3 、虹桥火车站区间防火卷帘门关闭状态信号接入 2 号线虹桥火车站 FAS 主机( SIMPLEX 主机),涉及在 FAS 模块箱内新增 4090-9001 输入模块并接收卷帘门关闭状态无源触点信号。 4 、对 13 号线马当路车站 6 号出入口处的 2 扇防火卷帘门接入车站火灾工况联动、增加感烟探测器 7 个、感温探测器 1 个、手动报警按钮 3 个、消火栓反馈 3 个、消防电话插孔、实现报警信息互传。并将新增的 FAS 点位并入 13 号线 FAS 网络。(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7 号)的要求。 ( 3 )具有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或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4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 ≥60 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 报名截止日当天 ” 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 “ 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 4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 3 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本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 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 )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 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 “ 天眼查 ” 及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13 时 00 分。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 909 号 7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 1 人。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 投标截止日当天 ” 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 “ 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 特别说明 1 )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 )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48 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 )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信用扣分并记录在案(),如累计达二次,将被视为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行为,列入申通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 20 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 10 分的处罚; 4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申请办理 “ 单位数字证书 ” 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 63189188-603303 ,邮箱: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eps.shmetro.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黄河路 35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63189188 招标代理: 地 址:徐汇区虹梅路 2007 号 7 号楼 3 楼 联 系 人:凌榕 电 话: 53822457 、 202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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