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南宁市
受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委托,现对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 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GS2023-Z3-C111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提升 1项 ,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四、采购预算: 499610.45 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 、 服务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5 、本项目不接受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竞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 3 年 08 月 16 日至202 3 年 08 月 23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 0 0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3、售价: 采购 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 采购 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自行到购买, 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 ,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 肆 仟元整(¥ 4 ,000.00)(必须足额交纳) 。
磋商供应商应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630106 。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 3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30分 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
202 3 年 08 月 28 日 09 时 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华路60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项目负责人: 杨涛 ; 联系电话:
202 3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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