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L-C-2023-059
项目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包含全面梳理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系统研究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形势;明确未来战略定位与职能分工;确定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包含产业发展思路、产业空间布局策略、产业载体支撑体系建设等内容;明确发展的核心性任务,包含核心产业区、精品项目等内容。双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对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进行规划编制;对建成区结合发展需要进行既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维护。包含系统盘查可利用空间、低效用地空间,提出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和有序开发建议,为国土空间合理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土地供给平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实际按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时间最终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JL-C-2023-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预算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
2.2项目范围: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编制范围为双阳经济开发区全域,包含奢岭街道、双营子回族乡,面积341平方公里。双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为双阳经济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主要包括奢岭街道集中建设区、新安集中建设区、双营子乡集中建设区等,总面积约27.26平方公里。
2.3招标内容: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包含全面梳理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系统研究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形势;明确未来战略定位与职能分工;确定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包含产业发展思路、产业空间布局策略、产业载体支撑体系建设等内容;明确发展的核心性任务,包含核心产业区、精品项目等内容。双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对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进行规划编制;对建成区结合发展需要进行既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维护。包含系统盘查可利用空间、低效用地空间,提出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和有序开发建议,为国土空间合理利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土地供给平衡。
2.4服务期: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实际按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时间最终确定)。
2.5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 的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土地规划乙级的单位须能够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内执业),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编制能力;(注:因国家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证书、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到期的,视同有效)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13:30时,地点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会议室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冯旭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冯旭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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