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阜阳市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2023FS03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核准类别须包含可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每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本月污泥分配量,根据上月污泥处置情况而定,若存量超过当月接受污泥量的 1/3,则下月不再提供污泥;待存量处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再进行污泥分配。”现更正为“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1、本月污泥分配量,根据上月污泥处置情况而定,若存量超过当月接受污泥量的 1/3,则下月不再提供污泥;待存量处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再进行污泥分配。2、供应商需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核准类别须包含可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每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现更正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内容四: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现更正为“七、其他补充事宜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内容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质疑函递交的方式更正为: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 356 号、阜阳市颍泉区颍上北路78号”
更正日期: 2023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 356 号
联系方式: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颍上北路 78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科长
电 话: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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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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