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中心荆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化工循环产业园办公楼、化工循环产业园停车场、凯欣、生物产业园、生物产业园停车场、亿纬四区便民生活点及停车场、政务中心办公楼、飞图混凝土公司、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万里物流园、牌楼镇长岗村五组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
-荆门市
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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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化工循环产业园办公楼、化工循环产业园停车场、凯欣、生物产业园、生物产业园停车场、亿纬四区便民生活点及停车场、政务中心办公楼、飞图混凝土公司、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万里物流园、牌楼镇长岗村五组EPC总承包(JMDD-202308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DD-202308QT-00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2308-420802-04-01-785957、2308-420802-04-01-724958、2308-420804-04-01-245771、2307-420804-04-01-253911、2308-420804-04-01-434493、2307-420804-04-01-121165、2307-420804-04-01-833005、2307-420804-04-01-822443、2308-420802-04-01-440571 2307-420804-04-01-940709、2308-420802-04-05-5197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0%贷款:80.0%,招标人为荆门高汇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市掇刀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在既有建筑上建设,充分利用掇刀工业园园区厂房、办公楼等屋顶资源,不会破坏原屋面的原有防水性能,电缆采用下进下出的方式(桥架固定),并网设备就近安装在新建专用配电室,装机总容量为34.30MW,主要元器件有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并网柜等,设备采用国内一线知名设备厂商,光伏电站建成后除并入厂区高压母线外,还需通过10KV变电站上传至公共电网。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供电手续办理全过程(EPC)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08 00-00-00 合同估算价:17150.00万元 | |||||||||||||||||||
| 2.3其他: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质量标准为合格。光伏发电站质保期为一年。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均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3.1.3业绩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2MW及以上电力工程类业绩(含EPC 项目); 3.1.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1.6能力要求:承包人在供电部门需具有办理报装接入方案并通过审查批复的处理能力,提供承诺书。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承担牵头人的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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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1日 | |||||||||||||||||||
| 备注:监督电话: 纪委举报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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