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高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市
冀州区高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高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州行审审字 [2023]17号 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 专项债券及区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衡水市冀州区沿冀午渠东岸,北起胡庄村南至高新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 冀州区高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包含道路恢复工程 : 沿冀午渠东岸,北起胡庄村南至高新产业园,恢复道路2.73公里 , 三级路建设标准。
2.3 监理服务周期:自项目施工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 负责本 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 (竣) 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服务 。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 具有 公 路工程 相 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工 程) 资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 (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 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在“信用中国”网站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 有意 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9 月 1 日 09:00至 2023年 9 月 6 日 09 :00 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衡水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 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 月 25 日 14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 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详见 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 交投标文件。
5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衡水市信息平台”“ 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 ”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衡水市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 : | |
地 址 : | 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路 | 地 址 : |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 375号金石大厦 |
邮政编码 : | 053200 | 邮政编码 : | 05 0 000 |
联 系 人 : | 娄站长、李工 | 联 系 人 : | 赵经理 |
电 话 : | 、8624681 | 电 话 : | |
传 真 : | / | 传 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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