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CY2023-ZB-048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4139549
最高限价(元): 2250000,2441376,2441376,2426382,2320272,2260143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一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线下培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二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或预防保健医师等)线下培训项目(一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4137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或预防保健医师等)线下培训项目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三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或预防保健医师等)线下培训项目(二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4137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包括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或预防保健医师等)线下培训项目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四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一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42638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五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二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202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六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三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6014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线下培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每人线下培训时间为1年;标项 4、5、6,每人线下培训时间为30天;标项 2、3,每人线下培训时间为12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须具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的全科住培基地、助理全科基地或国办公立医学院校。
供应商能够开具培训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非税收入发票;
【标项4、5、6】
须具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的全科住培基地、助理全科基地或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公布的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基地或国办公立医学院校。
供应商能够开具培训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非税收入发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00 ,下午 14:0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项2、3】可兼投不可兼中,【标项4、5、6】可兼投不可兼中。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家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
地 址: 乌市新市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钰
电 话:
-
)
113.6K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