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EP-SZCG20231 66
二 、 项目名称: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 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 98号2幢
中标(成交)金额: 295442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 目 服务范围: 宿州市 市直 14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和17所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推进,服务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分类投放设施管养维护等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 28 个月(2023年9月1日至 2025 年12月31日,其中宿州烈士陵园等 26 家市直二级公共机构服务期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钞红(组长)、李涛、周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协议执行 1.2万元,由采购人支付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和园小区 9 栋 2单元 2406 室 ,联系人: 张 工,联系方式: 18 89572971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宿州市宿蒙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桥区和园小区
联系方式: 18 895729717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8 895729717
十、
1. 招标 文件
2. 成交公告
3. 成交供应商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他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