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停前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征求意见公告
湖北
-黄冈市
黄梅县停前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7 08:43 | 发布单位: | 项目监管地:黄梅县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E4201000184034050001
(二)项目名称: 黄梅县停前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梅采备(2023)第0188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黄梅县停前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
(三)项目预算: 92.70002 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 92.70002 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 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 黄梅县停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黄梅县停前镇
联系人姓名: 石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黄梅县小南街36号
项目联系人: 项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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