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街道龙岗子村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及管沟回填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黄家街道龙岗子村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及管沟回填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家街道龙岗子村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及管沟回填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198
项目名称:黄家街道龙岗子村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及管沟回填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5,930.22
最高限价(元):915,930.22
采购需求: [查看](javascript:showBulletinInfo('00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黄家街道龙岗子村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及管沟回填工程 | 标段: | 第 1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机械费 | |||||||||||||
恢复路面 | |||||||||||||
1 | 041001001001 | 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层 小型机械拆除 厚10cm以内 | 100m2 | 29.43 | |||||||||
2 | 04020300602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细粒式 机械摊铺 厚度3cm | 1、名称: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2、材质规格:密级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3、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100m2 | 29.43 | ||||||||
3 | 040203003004 | 洒透层沥青 (0.7~1.5升/平方米) | 1、名称:洒透层沥青(0.7~1.5升/平方米) 2、材质规格:透层乳化沥青:0.7~1.5升/平方米 3、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1000m2 | 2.94 | ||||||||
4 | 040202031010 | 厂拌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厚度20cm | 1、名称:20cm水泥稳定碎石 2、材质规格:水泥稳定碎石(厂拌,水泥重量比5%) 3、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100m2 | 29.43 | ||||||||
5 | 040202009003 | 20cm级配碎石 | 1、名称:20cm级配碎石 2、石料规格:级配碎石压实度不小于96%,最大粒径37.5mm 3、石料厚度:厚度20cm 4、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100m2 | 29.4 | ||||||||
6 | 040202001001 | 路床整形 路床碾压检验 | 1、名称:路床整形 路床碾压检验 2、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100m2 | 29.4 | ||||||||
7 | 040204011001 | 沥青混凝土 运输 | 1、名称:沥青混凝土 运输 2、运距自行考虑 3、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100t | 2.096387 | ||||||||
8 | 040204010001 | 水泥稳定粒料 | 1、名称:水泥稳定粒料 | 100t | 20.27 | ||||||||
本页小计 | |||||||||||||
表 —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黄家街道龙岗子村路面拆除恢复工程及管沟回填工程 | 标段: | 第 2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机械费 | |||||||||||||
运输 | 运输 2、运距自行考虑 3、应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 ||||||||||||
管沟回填砂 | |||||||||||||
1 | 040103003002 | 直埋管沟回填 砂 | 10m3 | 321.73847 | |||||||||
2 | 040104006009 | 自卸汽车运土方 | 1.名称:自卸汽车运土方 2.运距15km | 1000m3 | 3.356 | ||||||||
边沟 | |||||||||||||
1 | 041001001003 | 拆除混凝土类路面层 机械拆除(无筋) 厚15cm内 | 100m2 | 0.092 | |||||||||
2 | 040201022002 | 边沟 混凝土 | 10m3 | 0.092 | |||||||||
3 | 040104006013 | 自卸汽车运土方 | 1.名称:自卸汽车运土方 2.运距15km | 1000m3 | 0.00092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表 —08 | |||||||||||||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如因天气原因和疫情等原因,经双方协定可以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杭州路85号
联系方式: 024-89865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23533741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丹
电 话: 024-2353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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