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母羊扶持残疾人发展养殖业采购项目
辽宁
-锦州市
| 购买母羊扶持残疾人发展养殖业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8/28】【我要】【关闭】 | |
购买母羊扶持残疾人发展养殖业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 购买母羊扶持残疾人发展养殖业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9 月 01 日 14 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782-00109 项目名称: 购买母羊扶持残疾人发展养殖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417000.00 元 最高限价: 417000.00 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货期 : 一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 /节能/环保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供应商须提供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 . 3 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前每只 夏洛莱母羊或者小尾寒羊母 羊 都需要有检疫部门颁发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佩戴标识,每只羊身上需按顺序喷上号码,方便领取。 3. 4 截至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除外)。 3 .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8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 ,每天上午 8时 下午 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鉴于目前辽宁及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应商可以在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 以辽宁为准。 方式:线上。 售价 : 0元。 五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1 日 14 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备份电子文档 递交至开标现场 。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 、开启 时间: 2023 年 09 月 01 日 14 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镇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辽宁省北镇市新区政府A座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 女士 电话: 2023年8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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