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谷科技综合体地下停车场改造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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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项目概况
智谷科技综合体地下停车场改造升级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网站” 获取相关信息,并于 202 3 年9月 8 日1 4 点3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YZ-2023090 8 号
项目名称:智谷科技综合体地下停车场改造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395.00万元 。
最高限价: 395.00万元 。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 (原件) ;
(2)资格声明 (原件) ;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2 3 年 5 月至 7 月) 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 ( 202 3 年 5 月至 7 月) 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 022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 0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 3 年 5 月至 7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 .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 023 年8月2 8 日至2 023 年9月 4 日
方式: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并于 202 3 年9月 4 日下午 17:30(北京时间) 前将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 ,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 3 年 9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 3 年9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邗江区望月路3 26 号5 F )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9月 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邗江区望月路3 26 号5 F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 、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国企采购网站”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 、 本项目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联系方式: 吴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智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开发区金山路123号
联系方式:李 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望月路3 26 号5 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林、
电 话:
20 23 年8 月2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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