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洪泽区税务局谈话室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江苏
-淮安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洪泽区税务局谈话室改造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XHDL-磋商-2023053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洪泽区税务局谈话室改造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799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799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3)拟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建造师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①拟派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拟派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③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4)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6)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须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邮箱:),并电话与确认,联系人: 电话:。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用缴纳方式:
报名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磋商供应商必须在报名起止时间内,帐号以对公形式将报名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帐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03410
注:1、对公转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费)
2、报名费回单需发送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如果磋商供应商因考虑自身磋商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磋商供应商有关磋商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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