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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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3-08-28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7459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1.基本要求 ★ ( 1 )具体需求量采购人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商品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 ( 2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与采购人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数量不符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 ( 3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 4 )中标人在实施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 ( 5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商品的来源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且保证产品为原装正品,确保所提供产品对设备无损伤 。 2.配送计划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联系方式: 024-22763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 024-62100999-8005 邮箱地址: shiying@cntcitc.com.cn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分行 账户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9210 0901 0037 4066 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柳、高永博、靳云峰 电 话: 024-62100999-8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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