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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

-

安康市

发布时间:2023-08-2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安康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可在陕西省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并与 2023 年 9 月 7 日 09:00 时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安康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

2 、采购项目编号: ZKBH2023-SAK-020

3 、预算金额: 700000.00 元

4 、最高限价: 700000.00 元

5 、采购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第三方对安康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且项目实质性启动施工后截止。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 、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 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库 [2020]46 号; (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 国办发〔 2007 〕 51 号; ( 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9 号); ( 5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 〕 18 号); ( 6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 〕 19 号); ( 7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 〕 141 号); ( 8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 (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1 〕 29 号); (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3 号); ( 1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 4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 2023 年 8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陕西省中心网站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 0 元(人民币 )

注: 请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逾期未责任自负。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 [ 服务指南 - 专区 ] 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五、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09-07   09:00:00

地点:陕西省中心网站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 8 号安康市中心 305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投标,不见面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汉滨区巴山东路东外环路口

联系人:段科长

联系电话: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欣

电 话: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安康市金州城北二区 16 号楼 9 单元 101 室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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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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