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川县古城镇高路村同心檵木生态公园景观项目的质疑答复
广西
-贺州市
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人名称 :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园艺场商住小区 195号
法定代表人:李荣学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陀鸿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 :富川县古城镇高路村同心楼木生态公园景观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HZZC2023-C2-230159-GXCH
采购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 1:施工组织设计分评审有误
事实依据 : 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方法中明确分值构成由商务标 20分、施工组织设计 70分、资信分 10 分构成,合计 100分。
针对本项目发布的中标结果我公司未中标 ,我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的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学习和自评。商务标部分根据报价环节的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出商务标得 19.87 分。资信分得 10.00分。
本项目投标人商务标部分根据报价环节的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出商务标得 20.00分
分标 1: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商务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 | 排序 |
4 | 1647987.54 元 ( 壹佰陆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柒元伍角肆分 ) | 71.0 | 20.0 | 91.0 | 1 | |
5 | 1659130.81元 (壹佰陆拾伍万玖仟壹佰叁拾元捌角壹分) | 63.27 | 19.87 | 83.14 | 2 |
根据评审结果,技术得分 71.0分而我公司得分只有 63.27分。我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分没有严格按评标办法标准评审。
法律依据 :
质疑事项 1答复: 本项目在贺州中心开标评标,全程录像录音,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完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照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绝对公平、公正,合法合规。对于评审结果也是符合法律法规,且根据贵公司所述该项目不符合复评条件,故本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质疑函
广西诚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