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孙埠东村等4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 岱岳区范镇孙埠东村等4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泰安市 岱岳区范镇孙埠东村等4村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泰安市岱岳区范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20230824-02
2.2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 范镇 。
2. 3 工程名称: 泰安市 岱岳区范镇孙埠东村等4村土地整治项目
2. 4 建设规模:该项目区位于岱岳区范镇,建设规模为 35.7535 公顷,涉及 孙埠东村、上埠东村、刘埠东村和于家官庄村 共 四 个行政村。工程内容 主要 包括 : 土地平整工程 、 灌溉与排水工程 、 田间道路工程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等。
2. 5 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
2. 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 须达到《山东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016)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 -2013)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9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 860.78万 元。
2. 10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公告时间: 2023年 8 月 25 日至2023年 8 月 31 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16:30。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 (咨询电话:)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9 月 14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岱岳区范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胡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85号绿色之星产业园D座1901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 宿冬梅
电 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宿冬梅 联系方式:0538- 63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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