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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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24 17:08:05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 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0222FW20230916
1.2项目名称: 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
1.3采购内容:为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中铁项目组等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包括中铁司机7名、中铁装卸工8名、中铁调度1名、企业文案2名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15日支付劳务派遣人员 工资, 派遣员工考勤 每 日由采购人进行管理,并与月底上报供应商,采购人依据上报考勤支付劳务费用。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服务地点:三棵树、哈西、哈站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以1+1+1形式签订)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 32400元/年(含税)(18人*150元/人/月*12月)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有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律师及政策法律专员。(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律师须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兼职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有类似的经验,需提供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或其它作证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9:00至2023年8月29日 16 :00(北京时间)。
5 .2 采购文件每套 3 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5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09:00
7.2审核证明材料的开始时间:2023年8月30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的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 .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 . 2 竞价时间:2023年8月30日 14 :00至2023年8月30日 15 :00
8 .3报价说明: 采购预算为32400元/年, 供应商的报价 需整年报价 。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 “ 报价最低 、时间优先”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龙江客运快件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筑街1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 8 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杜 女士
电 话:、87200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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