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某能源项目进出平衡耕地恢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丽水市
业主单位
工程名称: 浙江景宁某能源项目进出平衡耕地恢复工程(梧桐乡同兴村耕地恢复工程)
招标序号: 景招 B[202 3 ] 145 号
招标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 202 3 年 8 月 24 日
招标代理机构: 需解锁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中标候选人: 需解锁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钟鼎龙 证书号码: 浙 23320需解锁
预中标价: 大写: 壹佰贰拾柒万伍仟伍佰贰拾伍 元整 (¥: 1275525 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90 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 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 3 年 8 月 28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需解锁。
公示单位(盖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人民政府
202 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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