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平台开展城区形象宣传推广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业主单位
在新媒体平台开展城区形象宣传推广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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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如有): GMZX20230824045
项目名称:在新媒体平台开展城区形象宣传推广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单位:元): 520 000.00
采购需求:为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光明区成立以来的蝶变和创新,树立魅力光明的城区形象,扩大光明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拟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制作短视频,并在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 ,全网总曝光量超 1000万次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如对供应商的诚信要求)
三 、公告期限
2023年 8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 30 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公告非招投标公告,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告。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九楼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谌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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