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西区二期拆迁地块现场应急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月湖西区二期拆迁地块现场应急抢修工程( 2023-2025 年度) 已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西区二期拆迁地块 。
建设规模: 围墙整治及美化区域:中山西路、长春路、柳汀街、偃月街、中营巷、桂井街、三板桥街等周边区域;抢修性结构加固、屋面翻修等、拆迁地块内未修缮的历史建筑,拟修缮建筑面积约 4000m2 ;根据城市文明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配合整改、清理等 。
招标控制价: 1951500 元 。
计划工期: 2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招标范围: 按施工方案要求对月湖西区二期拆迁地块现场应急抢修工程( 2023-2025 年度)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4 其他
3.4.1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9:00 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8061/login.htm )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5.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6. 保证金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 元。
6.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或电子保函 。
6.3 交纳要求:
( 1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2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区内的 《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响应文件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响应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9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68 号城投大厦 6 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 .jhtml)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 796 号东城国际 5 楼
联 系 人: 王效东
电 话: 、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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