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窑湾镇中心卫生院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徐州市
新沂市窑湾镇中心卫生院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JSZC-320381-JSRY-C2023-0013]
项目简况:
新沂市窑湾镇中心卫生院装修工程(项目编号: JSZC-320381-JSRY-C2023-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 采云 ”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9 月 04 日上午 09 : 30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JSRY-C2023-0013
项目名称:新沂市窑湾镇中心卫生院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对窑湾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进行装修改造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
3.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4.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5.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3 年 09 月 04 日 9:00 ― 12:00 , 14:0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023 年 09 月 04 日后仍可以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3 年 09 月 04 日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 不做为 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 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用户注册 -- 获取“ CA 数字证书” --CA 绑定与登录 -- 网上报名 --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 -- 将后缀名为“ .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 制作投标文件 -- 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 zip ) -- 通过“苏 采云 ”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
( 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 采云 ”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的网址: ;或进入徐州(网址: ) --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
( 3 )“ 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 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 ”系统下的国信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 ”系统下的国信 CA 全省通用。“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 - 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 采云 ”系统 -- 已报名项目 --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 -- 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 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 ”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 6 )苏 采云 系统 使用谷歌浏览器 参与不见面开标。
4.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线上开启时间: 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 、线上开启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网址: ) -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 采云 ”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 采云 ”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 质疑和 投诉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曹敬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天津路 4 号院内北二楼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 商关注 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 获取磋商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 商关注 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新沂市北京路 13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81 1859 81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沂市天津路 4 号院内北二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敬
电 话:
2023 年 08 月 22 日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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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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