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环境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信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87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环境物业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21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东(西)区物业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信财公开招标-2023-87-1 | 公共环境物业服务 | 需解锁 | 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 22 层 1910 室 | 668,951.30 | 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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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姜明炎(业主评委)郭洁、史玉、张明智、高艺倍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全国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各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需解锁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联系人:杜雨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信阳市中心(市博物馆正门对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雨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