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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云南

-

玉溪市

发布时间:2023-08-21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变更 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09137cb8-6239-47b1-b575-83b2a2c28cd9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9137cb8-6239-47b1-b575-83b2a2c28cd9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从高压开关柜开始至低压开关柜止的相关电气、土建、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设计施工全部内容。 09137cb8-6239-47b1-b575-83b2a2c28cd9
行业分类:电力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塔区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8-21 17:0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玉溪市红塔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经办人:文师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赵芷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0202300269001001
标段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8-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11 09:00
开标地点:红塔区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578.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10kV配电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相应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成果的评审和审查的修改调整,开展资料收集,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设计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项目后期服务费及现场服务费。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发包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发包人原因,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施工及相关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拟建10kV配电室一座,配变容量2×1600kVA+2×800kVA,10kV采用双电源进行单母线分段接线,0.4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0.4kV出线满足项目用电需求并兼顾后期发展。包含配电室内所有变配电、土建、设备购置(包含但不限于10kV配电柜、0.4kV配电柜、配电变压器、发电机等)、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由于外线搭接情况不确定,不包含红线外的强电搭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 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证书(C证);专职质量员: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1业绩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审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可以为联合体各方的类似业绩(各方的业绩不限于联合体,也不要求施工和设计为同一项目),此类似业绩和提供的证明材料时间均在2019年01月01日以后】: 1.1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40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3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施工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4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4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2投标人人员类似业绩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40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3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4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4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财务证明。(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进入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分别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11 09:00

序号文件名2023-08-21 17:01:2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2.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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