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放射性废物(源)收贮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21 至 2022-09-28 | | 撰写单位: | | | |
(放射性废物(源)收贮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放射性废物(源)收贮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46707 项目名称:放射性废物(源)收贮运输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7,500.00 最高限价(元):577,500 采购需求: 查看
★ 运输要求(包括运输的主要内容,达到标准,服务方式,响应情况,配件使用,升级服务等) : 将放射性物品从辽宁省各市安全运送到辽宁省丹东凤城市通远堡镇小黑山村(辽宁省城市废物库) 1、完成我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1 5 0枚废旧放射源(物)收贮运输工作,具体内容遵照合同约定。 2、 放射性废物运输工作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运输时限为合同签订后即可(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上新阶大厦1618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33461010200001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