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南省公共工程领域监督一张网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南
-海口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共工程领域监督一张网平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全省公共工程领域监督、惩处和治理,有利于提升我省政府监督治理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助推清廉自贸港建设。使用单位是执纪执法和公共工程领域相关部门,具有基础性、公共性、服务性等公共服务项目的特征,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
从政策依据看。根据《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84 号)第九条“按照‘管运分离’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省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及《研究部署省大数据管理局筹建有关工作》(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0号)第四条“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按照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委托大数据运营公司承建”规定,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云平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从项目的技术连续性和一致性看。本项目客观上必须使用原有项目相应的专有技术和服务。已构建了海南省现有基础设施底座、政务中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海政通”平台,本项目要充分依托上述平台能力,在原有项目的技术平台底座基础上拓展新的应用系统,从而实现快速部署,降低建设成本,以及保持业务连续性和数据间无缝对接,确保平台资源的完整性、统一性、可用性、规范性和连续性。
综上,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全省公共工程领域监督、惩处和治理,有利于提升我省政府监督治理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助推清廉自贸港建设。使用单位是执纪执法和公共工程领域相关部门,具有基础性、公共性、服务性等公共服务项目的特征,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
从政策依据看。根据《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84 号)第九条“按照‘管运分离’原则,省大数据管理局依法组建省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及《研究部署省大数据管理局筹建有关工作》(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0号)第四条“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性平台的建设运维由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按照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委托大数据运营公司承建”规定,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云平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从项目的技术连续性和一致性看。本项目客观上必须使用原有项目相应的专有技术和服务。已构建了海南省现有基础设施底座、政务中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海政通”平台,本项目要充分依托上述平台能力,在原有项目的技术平台底座基础上拓展新的应用系统,从而实现快速部署,降低建设成本,以及保持业务连续性和数据间无缝对接,确保平台资源的完整性、统一性、可用性、规范性和连续性。
综上,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西塔32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邀请函
受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就海南省“公共工程领域监督一张网”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NZH-2023-21511)组织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特邀请 数字 海南有限公司 参与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名称:海南省“公共工程领域监督一张网”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NZH-2023-21511
3、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
4、预算金额:837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4日08:30-17:30(节假日除外);
3.2标书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
3.3标书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千元整)。
3.4投标保证金必须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投标保证金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账。
户 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
账 户:2201023809200980178
3.5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5日上午09:00;
4.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上午09:00;
4.3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4.4招标结果请查询:中国
五、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和第2类、第(三)项适用情形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邀请专业人员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出具具体论证意见,无需在海南省上公示,无需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 6533585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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